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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2年度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10 】

关于申请2012年度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奖励在创新科研、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根据《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1)156号〕文件精神,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原则:

1.2012年度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职业资格认证及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奖励学分。

2.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原则,奖励学分只记录一次,多项符合奖励条件者,只记录最高学分一次。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写《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到学生所在学院。

2.各学院负责学生资格认定、学分认定,并将结果汇总报至教务处,电子版“各学院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发送至st5823@126.com。

3.教务处审批核准后,记录学分。

三、注意事项:

1.学分认定需严格遵照《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1)156号〕执行。

2.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前将申请表格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理工实验楼二楼南区3214房间),以便于开展后续工作。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申请表

2. 各学院2012年度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关于申请2012年度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