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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0-08 】

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枣院政字〔2007〕93号

第一条评选目的

为了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切实搞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充分肯定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成绩和劳动成果,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第三条评选条件

参加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果完成者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即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成果的个人和集体(不超过5人)。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成绩显著,为人师表。

(三)所申报成果必须符合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改革、提高的方向,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提高教学质量有较大意义,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必须是过去未参加过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过去已参与评选但以后又确有新的突破性发展的成果,如果需要申报,则应加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评选原则

教学成果的评奖,实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学历、职务、资历等因素的限制,以其实践效果、理论水平、推广价值为基本依据,采取逐级推荐选拔的方式,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第五条评选程序

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程序:参加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个人(或集体)向所在单位提交自己的成果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由教务处审查后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办法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第六条组织与评审

(一)学校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

(三)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成果的指导思想、成果意义、实际效益、达到水平等做出评价,并投票产生院级优秀教学成果。

(四)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异议期为两天。如有异议,经核实确系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该课题组成员三年之内不允许申请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教学类课题立项和参加优秀教学成果评审。

(五)异议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异议期满后,学校下发文件公布评审结果,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并由学院择优推荐参加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审。

第七条奖励类别

为规范教学成果奖励制度,与国家教学奖励体系接轨,我院教学成果奖分为三类:综合类、教材类、多媒体课件类。

第八条评奖标准

(一)综合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综合类教学成果包括:在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和师资建设、学风和教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1.先进性: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以及先进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

2.科学性: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学目的要求,所依据的理论正确,方法得当;

3.综合性:改革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有系统配套的措施,物化成果丰富;

4.创新性:特色鲜明,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突破;

5.示范性:成效显著,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教材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参评教材必须是正式出版且在学生中至少使用过一遍的教材。

1.思想水平: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观点正确,能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作指导,阐述科学技术的基本规律和问题;

2.科学水平:内容正确无误,具有先进性和系统性以及启发性和教学适用性;

3.教学水平:满足教学计划、课程的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认识规律,内容取舍合适,分量适当,主次分明,与先修课和后续课既不重复又不脱节;

4.文字水平:准确、精炼、流畅易懂,便于自学;

5.使用评价:教材对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外学习有帮助,使用效果好。

(三)多媒体课件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参评课件必须是我院人员自行研制、开发,在学生中至少使用过一遍。

1.教学性:遵循教育规律,教学目的明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能力;

2.技术性:软件开发所用的程序语言或编著工具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动画效果与音响效果好;

3.可靠性:人机交互的误操作或非界定操作,要有明确的错误提示,不出现“死机”的现象,容错、纠错能力好;

4.方便性:所配备的安装文件应允许用户指定安装路径,提倡选用“按钮”和“热键”的形式作为控制键的出入口,要允许随时结束退出。对于内容丰富的大型课件,给出导航图,安装与操作简单方便;

5.界面质量:软件文本、图形、动画、声音、视频等各种媒体使用合理,搭配得当,层次分明,屏幕设计清晰高雅,色彩搭配适中;

6.使用评价:研制、开发的软件对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外学习有帮助,使用效果好;

7.推广价值: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申报材料

(一)申报综合类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主要包括:

1.《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3.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物化成果;

4.反映该成果水平的科学总结,对有价值的反馈意见、证明材料可作为科学总结的附件材料。

(二)申报教材类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主要包括:

1.《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反映该教材水平的有关材料(如:同行专家评价、教材使用者的使用情况及评价、印刷出版情况、销售情况等);

3.样书两本。

(三)申报多媒体课件类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主要包括:

1.《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研制报告书;

3.多媒体课件光盘及使用说明书;

4.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效果、使用评价、推广情况等)。

第十条评审周期

院级教学成果奖据申报情况每2年评审一次。

第十一条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单位,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第十二条对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学院按奖励等级和奖金额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奖金额的400%;二等奖奖励奖金额的300%;三等奖奖励奖金额的200%。获省部级的成果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学院按奖励等级和奖金额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奖金额的300%;二等奖奖励奖金额的200%;三等奖奖励奖金额的100%。

第十三条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四条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的事迹,记入本人考绩档案。

第十五条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一经查明,即予取消获奖名次,收回证书、奖金,并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