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枣院政字〔2012〕6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思路和目标
鼓励和支持二级学院根据我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结合我校实际,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建设一批教育思想更加先进、培养目标更加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内容更加突出整体优化、培养方法更加注重学思结合与知行统一、培养制度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新型人才培养基地,使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人才成长的人才培养新体系,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应用人才和创新人才的需要。
未来五年,每年建设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五年共建设8-10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建设内容和任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在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的创新实验,鼓励并支持二级学院把握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特点,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加大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在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培养制度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在培养目标方面,重点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格、不同类型人才的客观需求,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在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指导下开展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在培养内容方面,重点围绕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创业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开展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在培养形式方面,重点围绕分段培养、跨专业培养、跨学科门类培养、校际合作培养、校企合作培养、国际合作培养、区域教学联合体培养等形式开展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在培养制度方面,重点围绕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创新实验。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条件
1.实验区以某个专业或某类专业为对象,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鼓励开展基于多个二级教学单位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
2.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进行了较深入的社会调研工作,对本领域人才培养规律有独特的认识,开展了与实验区相关的教学改革工作;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4.培养目标明确,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
5.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
6.对本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7.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8.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9.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必须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10.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该是专业负责人,若项目为多专业联合申报的,则由其中的主要专业负责人负责。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
(三)申报立项程序
1.学院申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由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申报,每学院每次限报一项,申报时须填写《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同时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核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委员会。
3.教务处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采用材料审查、项目答辩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校审批。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确认立项。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周期一般为四年。
(二)实验区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负责人要组建由与人才培养关系密切的骨干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组,制定详细的实验区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确保实验区建设按计划有效实施,并按照要求提交实验区建设中期报告及期满总结验收报告,接受教务处的监督及检查。
(三)教务处将根据其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对实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期满进行评估验收。检查及验收主要从基本条件建设、指导思想、培养方案、保障体系建设、培养效果及创新等方面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成效进行评估。
(四)实验区建设特别强调人才培养效果及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效果主要是指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主要由学生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就业率、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及社会评价等指标来体现;标志性成果主要是指与实验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关的各类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立项或奖励,包括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品牌特色专业、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成果奖、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名师工程、优秀教材、规划教材、特色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实验等,以及校级实验区获得更高级别实验区立项。
五、经费管理
(一)经费使用范围和项目
学校对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划拨专项建设经费,资助额度为每项4万元,主要用于教学研究与改革、图书资料的更新、教师培训、小型设备添置等方面。具体使用方法可参照《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改立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06]41号)执行。
(二)经费使用程序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学校将经费分配到每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教务处建立项目经费本,并交项目负责人保管及使用,经费报销需经教学学院负责人审核,并到教务处备案。
(三)经费拨付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经费实行分期划拨、滚动式管理。首期拨付项目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项目经费的30%,如果达不到要求则限期整改,整改后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资格,并停止支付项目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经费的30%。
六、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doc
2.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