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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排课及调、停课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0-08 】

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排课及调、停课管理办法

枣院教字〔2012〕5号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和调度各项教学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排课制度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

教学任务是指每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教育)实习、专业见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十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向各院(部)下达下一学期的执行教学计划,各院(部)认真审核,若确需修改或调整执行教学计划,请填写《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于第十一周报教务处审批,第十二周教务处向各院(部)正式下达下一学期的执行教学计划。

2.各院(部)根据从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教学任务明细表,及时向有关教研室下达教学任务,分解落实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经各院(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秘书于第十三周将教学任务安排表输入教学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汇总。

3.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一般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排课安排等有特殊要求的必须事先说明。教学任务书一旦确定,其它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修改。

4.教学任务安排原则上实行归口管理,公共课由教务处协调开课部门安排教学任务,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教学任务。

5.各院(部)根据审定后的教学任务书及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下一学期的课程表,于第十七周前上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后,于每学期第十八周下发课程表终稿。

(二)课表编排原则及相关规定

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性强、要求高、对教学活动安排和教学秩序稳定有重大影响的中心环节。课表编排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合理组织教学时间,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保障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遵循教学规律合理组织教学时间

(1)课表编排的学期及教学周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学校校历为准,理论与实践课程轻重搭配调节应适度,每日、每周、每学期学时分布均衡,尽量避免上午课表出现空白或某一天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

(2)周一至周六为正常授课时间,周三下午、周日原则上不安排必修课的教学活动,但因教学资源紧张所致除外,各(院)部或教师因其它原因申请在周日排课,须经教务处审核并批准。

2.力求做到科学性与合理性相统一

(1)同一门课程连排学时一般应为2课时,周学时在4课时以上的课程,排课的间隔时间要合理,主要课程或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教学尽量安排在上午,体育课之后原则上不安排其他课程的教学。

(2)在具体排课顺序上,原则上公共课优先于专业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需用多媒体设备课程优先于不用多媒体设备课程,多学时课程优先于少学时课程。

(3)公共课排课应考虑与专业课上课时间的合理分配,若因教学资源紧张,公共课与专业课排课时应相互进行协调。

(4)安排合班教学时,只有进度、周学时、总时数和教学要求都相同时,才能安排合班教学,层次不同的班级不能合班教学。

3.严格执行课表,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1)下学期课表编排于每学期第十八周完成,经教务处初步审核后,将课表下发至各院(部),各院(部)应及时将课程表发至各主讲教师、学生班级、实验实训室、机房等相关部门及管理人员。

(2)为稳定教学秩序,课表自下达之日起,至正式开学第一周内不予调课。开学后第二周为全校课表的运行审定时间,各院(部)可根据开学的新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报批后进行相应的个别调整。

(3)运行两周后的课表,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整。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主讲教师,不得以讨论课、到图书馆查学习资料、复习课等为名变相停课。

二、调、停课制度

(一)关于调课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调课:

(1)因公参加会议或处理学校、部门、学院的有关紧急事务;

(2)因病或家中有重大紧急情况(包括意外事故)不能坚持上课;

(3)因课程内容、教室条件和教师授课需求等原因改变课程名称、授课地点或授课时间等课表信息;

(4)工作调动、公派出国或参加学校政策允许的进修、深造等。

2.调课程序

(1)任课教师填写《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调课审批表》,写明调课的原因、时间、课程名称、上课班级、上课地点等。于上课前三天送任课教师所在院(部)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调课必须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调、补课方案,否则不予批准和备案。

(2)各院(部)应严格控制任课教师的调课次数,确保教学秩序。一学期累计调课1O节以下的,经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任课教师所在院(部)教学秘书将《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调课审批表》送达学生所在学院,并及时通知到有关学生班级;一学期累计调课达10节以上的,须经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及教务处处长签字同意后,由任课教师所在院(部)教学秘书将《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调课审批表》送达学生所在学院,并及时通知到有关学生班级;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调课的,须经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及教务处处长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处及时通知到有关学生班级。

(3)任课教师补课后,由授课班级学生负责人填写补课回执,学生所在学院确认后,将《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调课审批表》反馈任课教师所在院(部)存档备查。

(4)各院(部)的教学秘书于每月的5号前,将本院(部)上月临时调(补)课情况汇总表报校教务处教务科(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材料顺序需与统计数据顺序一致)。

(5)因突发性事件不能按时上课,必须由教师所在院(部)将具体情况于课前向教务处报告,并于当天补办调课手续。

(6)因排课出现的课程冲突、设备故障等原因需要调停课,可由任课老师到各院(部)直接办理手续,不需要经各级审批。

(二)关于停课

1.教师授课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根据校历安排的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缩减授课时数。

2.凡节假日等涉及的停课,均以校历规定为准;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停课,须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由教务处下发停课通知。

3.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让学生停课,参加各种活动。

(三)教师未履行正规手续私自调停课,按《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调课审批表.doc

2.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调(补)课统计表.doc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